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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风建设之设备科丨我院各部门积极响应,落实行风建设工作

作 者:admin发布时间:2018-07-25 17:02:54

我院院党委、院纪委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,主管领导会同设备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制定了医院对医药代表接待和治理的暂行规定,规范医药代表“三定两有”接待流程和登记备案制度。同时,设备科定期召开监管会议,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约谈处理。

设备科作为行风建设重要科室,严格执行公开接待日制度,严格管理医药代表、供应商进入临床科室进行有关产品推广和宣传活动。设备科要求,医药代表来访洽谈业务事项时,需登记业务接待人员,并由设备科统一发放工作证。在接待时间外,私自接触医院有关人员,视为严重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其所代理的设备和器械在医院的销售资格。

设备科通过不断完善制度,严格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,提高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,保证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际成效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供稿:设备科